1.2.2 所有权(★★)
1.所有权的概念
(1)占有权:实际掌握、控制的权能。
(2)使用权:实际利用、运用的权能。
(3)收益权:收取由原物产生出来的新增经济价值的权能。(孳息:自然孳息、法定孳息)
(4)处分权:依法对财产进行处置,决定财产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命运的权能。(最基本、核心的权利)
【案例 1】关于所有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B.收益因使用而产生,因此要享有收益权必享有使用权
C.占有权只能由所有人享有
D.处分权是所有权最基本的权利,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
E.使用权是所有人所享有的一项独立权能
【答案】ADE
【解析】A 正确,财产所有权的权能,是指所有人对其所有的财产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B 错误,收益权是指收取由原物产生出来的新增经济价值的权能。原物新增的经济价值,包括由原物直接派生出来的果实、由原物所产生出来的租金和利息、对原物直接利用而产生的利润等。收益往往是因为使用而产生的,因而收益权也往往与使用权联系在一起。但是,收益权本身是一项独立的权能,而使用权并不能包括收益权。有时,所有人并不行使对物的使用权,仍可以享有对物的收益权。
C 错误,占有权可以根据所有人的意志和利益分离出去,由非所有人享有。
D 正确,处分权是指依法对财产进行处置,决定财产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命运的权能。处分权的行使决定着物的归属。处分权是所有人的最基本的权利,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
E 正确,使用权是所有人所享有的一项独立权能。所有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自己的意志使用其所有物。
2.所有权的种类
(1)国家所有权(2)集体所有权(3)私人所有权
3.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1)概念: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2)权利、义务(专有部分):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3)权利、义务(共有部分):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4)转让: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案例 2】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业主对建筑物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B.业主对建筑物的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C.业主对建筑物的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D.业主对建筑物的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E.业主对建筑物的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不得放弃权利
F.业主对建筑物的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不履行义务的前提是放弃权利
G.业主可以单独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独自保留共有部分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H.业主可以单独转让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独自保留专用部分的权利
【答案】ACD
【解析】A 正确、B 错误、C 正确,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D 正确、E 错误、F 错误,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G、H 错误,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1.2.3 用益物权(★★★)
【案例 1】下列物权中,不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
A.土地所有权
B.土地承包经营权
C.建设用地使用权
D.地役权
【答案】A
【解析】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和居住权。
【案例 2】下列物权种类中,属于担保物权的是( )。【2017 一建真题】
A.使用权
B.收益权
C.地役权
D.抵押权
【答案】D
【解析】选项 AB 属于所有权的权能之一,选项 C 为用益物权,D 是担保物权。
【案例 3】下列权利中,属于用益物权的有( )。【2022 一建真题】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租赁权
C.建设用地使用权
D.地役权
E.居住权
【答案】ACDE
【解析】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和居住权。B 租赁权属于债权。
【案例 4】下列权利中,属于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权利的有( )。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宅基地使用权
C.建设用地使用权
D.地役权
E.居住权
【答案】AB
【解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因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而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的法律规定办理。地役权是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1.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3.居住权
(1)概念: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2)设立
①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③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④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⑤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⑥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⑦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⑧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总结】3 个 3
设立 3 要件:书面+无偿+登记
3 个不得:不得转让、继承、出租 消灭 3 要件:期限届满/权利人死亡+注销登记
【案例】下列关于居住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居住权应当有偿设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B.设立居住权,只需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即可
C.居住权可以转让或继承
D.居住权不得出租,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答案】DE
【解析】A 错误,居住权无偿设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B 错误,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C 错误,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D 正确,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E 正确,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